马院哲经政常识教研组第二次教研活动

发布时间:2022-04-18浏览次数:32

20224月,马克思主义学院哲经政常识教研组于钉钉及茂名校区线下开展本学期第二次教研活动,活动主要内容为听评课。

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47日早上第三节,教研组全体成员于钉钉收听梁方婵老师的公开课。主要内容如下:

一、选举权利的内涵

选举权利内在地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中,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其他必须由选举产生的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被选举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其他必须由选举产生的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

二、选举权利主体的确立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三、选举方式

我国现行的选举方式有四种。从选民的角度看,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从候选人的角度看,分为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其中,直接选举的优点正好是间接选举的缺点,反之亦然。等额选举的优点正好是差额选举的缺点,反之亦然。四种选举方式各有优缺点,不能说哪个更优越。

四、影响选举方式的因素

采取什么样的选举方式,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区,要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文化水平等具体来确定。结合我国的国情,我们采用的是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

五、珍惜选举权利

公民参加选举的态度和能力,是影响选举效果的重要因素;是否积极参加选举,是衡量公民参与感、责任感的重要尺度;如何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是公民政治参与能力和政治素养高低的体现。因此,公民要不断提高参与民主选举的素养,不断增强公民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增强公民的参与感和责任感,行使选举权应出于公心,以人民利益为重;要了解候选人的品德和能力表现,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审慎投票。

活动的第二阶段是评课,于414日下午4点在茂名校区荟文2-420进行。主要观点如下:

一、以学生为中心,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在设计教学方案时,充分认识到授课对象为五年制大二的学生,这部分学生年龄偏小,理论基础较为薄弱,喜欢直观可视的事物。据此,在教学过程中,多选用与内容相关的图片、视频、动画等,吸引学生的关注。同时,按照学生的认知特点,先从概念认知入手,循循善诱,培养权利认同,并增强实践能力。

二、以热点为主线,理论联系现实

具备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条件之一是年满十八周岁,而我们授课的对象,大部分还没满足这一条件。因而这一权利对于他们是陌生的,教学内容是远离学生的生活的。为了拉近距离,在教学过程中,会以十九届六中全会为大背景,以选举活动中典型的人和事为案例,以学生在学校生活中相似的选举为类比,化理论为现实。

三、讲练结合,增强教学实效

结合五年制学生的实际情况,在讲授完每个知识点后,安排一两道相应的练习题,一是可以巩固和深化所学知识,二是避免长时间连续理论学习,影响学习效果。

网课

教研活动现场






供稿:梁方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