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目标
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职责
一、根据《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的要求,在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副校长和分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校领导的指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学校党委直接领导下的独立二级机构,统一开设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统一负责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
三、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传帮带”工作机制,通过培训、访学、教学比赛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探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深度融合的工作机制。支持专职教师攻读本学科博士学位,安排中青年教师国内外研修。
四、教学团队建设。以教研室为单位建立严格的新教师试讲制度、集体备课制度、教师听课互评制度、集中命题制度等,组织教师集中研讨提问题、集中培训提素质、集中备课提质量。制定实践教学计划,统筹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程的实践教学,落实学时学分、教学内容、指导教师和专项经费。
五、学科建设。坚持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为核心的科研导向。设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党建、思想政治教育三个研究中心,在专家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有明确的二级学科归属和研究方向。开展科研成果评优奖励,加大对中青年教师的科研支持力度。
六、服务社会。积极组织教师围绕重大现实问题、重大理论问题和重大实践经验总结开展调研,提交咨询报告。支持教师在主流媒体刊发有影响的理论文章,创作通俗理论读物、音像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抵制和批判各种错误思潮。
七、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实施党员先锋工程和党员名师工程,创设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示范岗,使师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领校园文化,提升理论品质,组织举办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沙龙等活动,鼓励教师担任学生理论社团指导教师。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主线,引导师生建设良好的政治文化,为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